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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在公司法题目中,有的题目写“减少注册资本”属于简易减资,无需通知债权人。有的题目写“减少注册资本”属于普通减资,需要通知债权人。要怎样区分题目中写的是简易减资还是普通减资?

“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的”才是简易减资,单纯的说减少注册资本,没有说通过减资弥补亏损的,就是一般减资。直接从表述区分即可

提问时间:2026-08-10 02:38商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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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不得发行表决权类别股,那类似京东这类上市公司为什么即存在类别股,又公开上市发售股票?

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一般不得发行表决权型类别股,但存在例外情形,即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除外。 以京东为例,它能既存在类别股,又公开上市发售股票,是因为其在公开发行股份前就已经发行了表决权类别股。后续公开上市发售股票,符合公司上市的程序和规则,且之前发行的表决权类别股不受此限制。

提问时间:2026-08-10 02:08商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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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泽

题干说的股东乙、丙、丁是不是可以认为丙转让部分股权给丁而非全部。

在商经中,仅根据题干信息,不能认为丙转让部分股权给丁而非全部。题干明确表述“2021年6月,丙将股份转让给了丁”,从这一表述来看,应理解为丙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了丁。若要认定为部分转让,题干需有更明确的指向性表述,如“丙将部分股份转让给了丁”等。所以仅依据现有题干,应认定丙转让的是全部股权。

提问时间:2026-08-09 18:18商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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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3232

监护资格被撤销后,新指定的监护人不知道被监护人受侵害的事实时,是不是要等新监护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被监护人受侵害时才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呢?

在民法中,答案是肯定的。当监护资格被撤销,新指定的监护人不知道被监护人受侵害事实时,适用《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6条,此时短期时效期间自“新的法定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如举例:甲10岁,祖父母为监护人,祖父多次侵占甲的赔偿金,法院于2022年3月1日撤销祖父母监护资格并指定外祖父母为监护人。2024年3月1日,外祖父母才得知此事,甲对祖父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2024年3月2日(外祖父母知道权利受损害之日)起计算。 综上,新监护人不知受侵害事实时,需等其知道或应当知道时才开始算诉讼时效。

提问时间:2026-08-09 17:22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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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瑞*******9105

如果一个考生已公示,但录取单位认为考生心理条件有问题,要求延缓或不予录用。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如果属于,属于哪一类,谁为被告,被告如何胜诉。

该情况属于行政诉讼。 1.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当考生认为录取单位要求延缓或不予录用的行为侵犯自身合法权益时,符合行政诉讼的定义。 2.此情况考生可请求法院撤销录取单位延缓或不予录用的决定。 3.被告为作出延缓或不予录用决定的录取单位,因为它是作出该行政行为的主体。 4.被告若要胜诉,需证明其作出决定有充分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比如,需提供对考生心理条件进行专业评估的报告等证据,证明考生心理条件确实不符合录用要求,且该心理条件要求是有明确法律、政策或招录公告等作为依据的。

提问时间:2026-08-09 17:20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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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晓

商标法第31条,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本题并不是“同一天申请的”,所以是适用申请在先的商标, A项是正确的吧

这个回忆版的题目信息不全,不确定国际展会是否是我国承认的,就目前的信息来看,A选项也可以视为正确,答案调整一下

提问时间:2026-08-09 17:14商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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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晓

《信托法》第38条 设立信托后,经委托人和受益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辞任。本题中委托人已经去世了,他要辞任是需要受益人同意的。A项为什么不对呢

根据《信托法》第38条,设立信托后经委托人和受益人同意,受托人可辞任。此案例中委托人张某已去世,无法再表示同意,仅全体受益人同意不符合该法条规定,所以万某不能仅据此辞任,A项错误。 万某作为遗嘱信托的受托人,其辞任应适用《信托法》第39条和第40条关于“受托人职责终止及选任新受托人”的特别规定,而非第38条的一般辞任规则;由于委托人张某已去世,无法满足“经委托人同意”的条件,因此万某的辞任不需要全体受益人同意,而是直接触发依法选任新受托人的程序,信托继续存续。

提问时间:2026-08-09 16:50商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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