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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9175

如果法律判决/调解书生效后2年内对方未还款,超过2年了,能否申请强制执行,该时效是否会因为催款函而中断重新计算2年

判决/调解书生效后2年对方未还款,超过2年仍可申请强制执行,但如果对方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会裁定不予执行;若对方未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不会主动适用时效规定。执行时效会因催款函而中断并重新计算2年。 法条依据《民诉解释》第481条: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提问时间:2026-04-10 16:32民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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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4406

不是说工作满一年就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吗,A已经工作了8年,还不是吗

学员您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前提是: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满一年仍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法律才强行 “视为” 已签无固定劳动合同,并非工作满一年就直接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提问时间:2026-04-10 06:04商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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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560

没听从讲

由于不清楚“没听从讲”具体所指的内容,您可以详细提出自己的问题哦

提问时间:2026-04-09 21:26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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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3710

民法143页 例1中 甲卖房子后 乙就知道此事了,五年后离婚,怎么还说在3年内最后六个月时效中止呢 已经超过三年了啊

虽然乙知晓甲卖房之事已过五年,但诉讼时效仍存在中止情况。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8条第2款,在甲、乙存续的婚姻关系期间,乙不得对甲行使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所以婚姻关系构成乙对甲主张该权利的客观障碍。 乙享有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时效期间本为三年,但在这三年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因婚姻关系这一障碍时效中止。待甲、乙离婚时起,时效继续计算剩余的六个月。所以,尽管表面已过五年,因时效中止,乙的请求权时效期间实际尚未经过。

提问时间:2026-04-09 21:04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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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0029

王芳起诉李明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婚姻无效,并就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判决。李明对婚姻关系无效以及财产分割问题均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经亲戚朋友规劝,双方当事人均认可婚姻关系无效,并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关于案表述正确的是? A,本案王芳申请撤回起诉,法院经李明同意后可以裁定准许 B,若双方当事人申请法院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法院可以准许 C,若双方当事人申请法院根据和解协议制作判决书,法院可以准许 D,若李明申请撤回上诉法院可以准许,并就财产分割问题制作调解书 老师您好,我对本题中的B D选项不太理解,B选项中,题目说的是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并没有说协议中有确认协议效力的事,且婚姻有效无效是协议可以约定的吗,因此那根据财产分割的合意达成的调解协议为什么不能达成调解书。 其次是D选项,李明撤回上诉意味着原审判决生效,原审已经对财产分割做出判决,那现在的调解书是什么意思呢?两者都对同一个内容做出不一样的裁判,到底是原审判决有效还是调解书有效。同时,我还想问就是二审的结案方式不就两种吗,要么撤回上诉原审生效,要么做出新的判决或者调解,现在这个D选项是什么情况。谢谢老师解答

学员您好:首先是B选项:题干信息没有特别强调是财产的部分,写的是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所以此时是包含婚姻效力部分的,又因为婚姻效力部分不能调解做不了调解书。因此该选项的表述错误。其次D选项:这个选项按照通常理解撤回上诉,是全部撤回二审案件,此时一审裁判生效。二审法院一般不会再去做调解书了。但是根据你上面这道题的说法,该老师可能认为了撤回上诉针对的是婚姻效力的部分,针对财产的部分二审可以再做调解书。也就是说最后:婚姻效力的部分是一审判决确认的,而财产分割的部分是二审调解书确认的。

提问时间:2026-04-09 18:51民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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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9966

这道题可以另行就和解协议起诉吗

学员您好:诉讼和解协议是否可诉,这个问题目前没有法律的直接规定,存在不同的观点。通说观点认为是不可诉的,理由在于,变相违反一事不再理的原则。

提问时间:2026-04-09 18:39民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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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到渠成

老师,请教一下这个法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说的是什么意思,最好能举例说一下,谢谢! 《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 第二十六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案外人依据执行标的被查封、扣押、冻结前作出的另案生效法律文书提出排除执行异议,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该法律文书系就案外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权属纠纷以及租赁、借用、保管等不以转移财产权属为目的的合同纠纷,判决、裁决执行标的归属于案外人或者向其返还执行标的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应予支持; (二)该法律文书系就案外人与被执行人之间除前项所列合同之外的债权纠纷,判决、裁决执行标的归属于案外人或者向其交付、返还执行标的的,不予支持。 (三)该法律文书系案外人受让执行标的的拍卖、变卖成交裁定或者以物抵债裁定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应予支持。 金钱债权执行中,案外人依据执行标的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作出的另案生效法律文书提出排除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非金钱债权执行中,案外人依据另案生效法律文书提出排除执行异议,该法律文书对执行标的权属作出不同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案外人依法申请再审或者通过其他程序解决。 申请执行人或者案外人不服人民法院依照本条第一、二款规定作出的裁定,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学员您好:第二款:金钱债权执行中,案外人依据执行标的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作出的另案生效法律文书提出排除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首先是针对金钱债权的执行,其次是法院对执行标的查扣后,案外人拿着生效判决来排除执行的,法院不予支持。举例说明:A 欠B 钱,B 申请法院查封了 A 的房子,之后 C 才起诉 A 确权,法院判决房屋归 C。 C 拿这份判决提异议,法院不支持。原因:防止恶意串通、突击确权,对抗执行。 第三款:非金钱债权执行中,案外人依据另案生效法律文书提出排除执行异议,该法律文书对执行标的权属作出不同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案外人依法申请再审或者通过其他程序解决。 该款针对的是非金钱债权的执行,举例说明:法院判决 A 把古董交付给 B。此时 C 拿另一个判决说古董是 C 的。此时,两个判决对权属认定不同,存在矛盾。法院不能直接在执行程序中解决权属的问题,法院应告知 C申请再审解决。

提问时间:2026-04-09 17:14民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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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管这叫八岁?

乙区政府授权乙区管委会征迁为什么是无效的授权

乙区政府授权乙区管委会征迁是无效授权,视为委托。 原因:有效的授权必须是被法律、法规、规章授权,被立法授权,而不能是某个行政机关进行授权,因而乙区政府授权乙区管委会,是假授权,视为真委托。

提问时间:2026-04-09 17:00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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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107

某省盐业公司从外省盐厂购进300吨工业盐运回本地,当地市盐务管理局认为购进工业盐的行为涉嫌违法,遂对该批工业盐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将《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送达该公司。其后,市盐务管理局经听证、集体讨论后,认定该公司未办理工业盐准运证从省外购进工业盐,违反了省政府制定的《盐业管理办法》第20条,决定没收该公司违法购进的工业盐,并处罚款15万元。公司不服处罚决定,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维持市 盐务管理局的处罚决定。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 书中回答:从级别管辖看,本案复议机关市政府维持原机关市盐务管理局的处罚,属于复议维持,以原机关市盐务管理局和复议机关市政府为共同被告,以原机关市盐务管理局确定级别管辖,由基层法院管辖;从地域管辖看,本案是经过复议的案件,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由原机关市盐务管理局所在地法院和复议机关市政府所在地法院管辖。综上所述,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市盐务管理局所在地的基层法院和市政府所在地的基层法院。 学员问题:地域管辖中,本题复议维持的案件,盐务管理局与市政府所在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盐务管理局所在地的法院是基层法院,那市政府所在地的法院一定是基层法院吗? 难道市府所在地就没有中院? 按级别管辖,市政府对应的应该是中院管辖呀,还请老师解惑

同学,需要区分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级别管辖根据被告确定,本案的是复议维持共同告,根据原机关确定级别,原机关是市局,因而级别是基层法院。——此处就已经确定好了,级别是基层。 地域管辖根据行为确定,本案是复议维持案件,因而原机关所在地和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都有管辖权——此处不确定级别,只确定地域。 综上,原机关市局所在地的基层法院和复议机关市政府所在地的基层法院都有管辖权。——因为在级别管辖处定好了是基层,所以结论处也是基层。 另外关于您的疑问,市政府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这个表述是否有误?——无误。 同学,需要理解什么叫【所在地】,咱举一个实际的例子,比如南京市政府所在地(百度得知:位于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1号),南京市政府所在地,一定位于南京市,一定位于玄武区,所以南京市政府所在地的基层法院即玄武区法院。

提问时间:2026-04-09 15:54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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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瑞7439

股权转让还需要过半数股东同意吗?

学员您好:不需要的了

提问时间:2026-04-09 14:39商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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