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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你还会错!万人大模考试卷一错题TOP10来了!

2020-09-14 05:269754人来源:瑞达法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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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大模考试卷一错题top10

 TOP1

70.关于非法拘禁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非法拘禁并侮辱乙,又使用暴力致其死亡的,成立故意杀人罪,应当从重处罚

B.警察甲为报复情敌乙,持枪恐吓乙并将其拘禁的,成立非法拘禁罪,应当从重处罚

C.甲将乙关进行李箱中,致使乙窒息死亡的,甲成立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罪

D.甲非法拘禁乙,警察解救乙时不慎将乙打死的,甲对乙死亡结果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ACD

【解析】①甲非法拘禁乙,使用超出非法拘禁的暴力致使其死亡的,按照刑法第238条第二款后半段的法律拟制规定,甲成立故意杀人罪;甲具有侮辱情节,按照第238条第一款后半段的规定,应当从重处罚。A选项说法正确。

②按照刑法第238条第四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罪等行为的,从重处罚。警察甲持枪恐吓乙并将其拘禁的,虽然成立非法拘禁罪,但是并非利用职权实施,故不能适用刑法第238条第四款的规定从重处罚。B选项说法错误。

③甲将乙关进行李箱,有致使乙死亡的危险性,最终乙窒息死亡的,甲的非法拘禁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甲主观上对此存在犯罪过失,故甲的行为成立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罪。C选项说法正确。

④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要求非法拘禁行为与重伤、死亡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非法拘禁会引起警方的解救行为,正常的解救行为造成被害人伤亡的,应将伤亡结果归于非法拘禁者,成立结果加重犯;如果警方判断失误,其解救行为造成被拘禁者伤亡的,行为人不成立结果加重犯。D选项说法正确。

综上,正确答案为ACD。

【章节】刑法——分则——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难度】中级

【来源】模拟题

【题型】多选

TOP2

96.张某涉嫌收受巨额贿赂,在侦查期间逃亡国外,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下列关于该案审理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

A.对检察院提出的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张某的犯罪地或者张某居住地的基层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B.法院受理检察院提出的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审结。但是,公告期间和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C.法院对检察院提出的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进行开庭审理时,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

D.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判决予以没收;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答案】ABD

【解析】①《刑事诉讼法》第299条第1款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故 A项的错误在于,不是基层法院,而是中级法院进行审理。

②《高法解释》第521条规定,审理申请没收违法所得案件的期限,参照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的审理期限执行。公告期间和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故B项错误。

③《高检规则》第535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开庭审理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故C项正确。

④《刑事诉讼法》第300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故D项的错误在于,不是“判决予以没收”,而是“裁定予以没收”。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D项。

【章节】刑诉法——分则——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难度】高级

【来源】模拟题

【题型】不定项

 TOP3

98.关于抽象行政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将行政法规送审稿或者修改稿及其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B.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对行政法规立项申请和公开征集的行政法规制定项目建议进行评估论证,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C.起草行政法规,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D.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和中央军委主席共同签署,并在国务院公报、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和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答案】CD

【解析】①A选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0条规定:“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将行政法规送审稿或者行政法规送审稿涉及的主要问题发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有关组织和专家等各方面征求意见。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反馈书面意见,并加盖本单位或者本单位办公厅(室)印章。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将行政法规送审稿或者修改稿及其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可知,不是“应当”,而是“可以”。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

②B选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9条规定:“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对行政法规立项申请和公开征集的行政法规制定项目建议进行评估论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行政法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适应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二)有关的改革实践经验基本成熟;(三)所要解决的问题属于国务院职权范围并需要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可见,国务院法制机构拟定立法计划后应当报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而不是只报国务院批准。故B选项错误,不当选。

③C选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2条规定:“起草行政法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体现全面深化改革精神,科学规范行政行为,促进政府职能向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方面转变;(三)符合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相同或者相近的职能规定由一个行政机关承担,简化行政管理手续;(四)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规定其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同时,应当规定其相应的权利和保障权利实现的途径;(五)体现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在赋予有关行政机关必要的职权的同时,应当规定其行使职权的条件、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故C选项正确,当选。

④D选项,国务院法制机构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形成草案修改稿,报请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施行。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令公布。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故D选项正确,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D选项。

【章节】行政法——抽象行政行为

【难度】中级

【来源】模拟题

【题型】不定项

TOP4

93.关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甲组织、策划多人斗殴,被裹挟参加斗殴的乙失手导致丙重伤的,甲、乙成立故意伤害罪

B.甲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私下到处传播,致使当地群众人心惶惶的,甲成立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C.甲故意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在网络上大肆散布,起哄闹事,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甲成立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与寻衅滋事罪的想象竞合犯

D.甲使用暴力压制他人反抗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扰乱社会秩序的,成立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的想象竞合犯

【答案】AB

【解析】①按照刑法第292条规定,聚众斗殴罪仅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相应地,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也只有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成立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甲组织、策划多人斗殴,被裹挟参加斗殴的乙失手导致丙重伤的,甲属于首要分子,成立故意伤害罪;但被裹挟参加斗殴的乙不成立聚众斗殴罪,其失手致使丙重伤的行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仅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A选项说法错误。

②刑法第291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成立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因此,甲编造虚假信息,私下到处传播,即使致使当地群众人心惶惶的,也不成立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B选项说法错误。

③2013年9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293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293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甲故意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在网络上大肆散布,起哄闹事,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甲成立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与寻衅滋事罪的想象竞合犯。C选项说法正确。

④寻衅滋事行为同时成立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敲诈勒索罪、聚众哄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抢劫罪等罪的,属于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甲使用暴力压制他人反抗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扰乱社会秩序的,成立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的想象竞合犯。D选项说法正确。

综上,正确答案为AB。

【章节】刑法——分则——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难度】高级

【来源】模拟题

【题型】不定项

 TOP5

78.关于暂予监外执行的下列说法,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在被交付执行前,甲因生活不能自理而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经法院负责组织进行鉴别,确属生活不能自理,可以对甲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B.乙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在被交付执行前,乙因需要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儿子而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经公安机关负责组织进行妊娠检查,认为乙确属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C.丙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法院对其决定监外执行,丙在监外执行期间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在法院对其作出收监决定后,由社区矫正机构将丙送交执行刑罚

D.甲因走私罪被法院判处3个月的拘役,在执行中,甲自杀未遂,导致重伤,致使生活不自理,可以由看守所决定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答案】ABCD

【解析】①对于无期徒刑的暂予监外执行只适用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因此A选项说法错误。

②对于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适用监外执行的情形: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诊断并开具的证明文件);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交付执行前,因严重疾病、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原因,依法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有关病情的诊断、妊娠检查和生活不能自理的鉴别,由法院负责组织进行。因此B选项说法错误。

③对于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应当予以收监,在法院作出决定后,由公安机关依法送交执行刑罚。因此C选项说法错误。

④拘役的罪犯在执行期间自伤自残的不得适用暂予监外执行。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交付执行后由看守所提出意见,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选项。

【章节】刑诉法——分则——执行

【难度】中级

【来源】模拟题

【题型】多选

 TOP6

5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A.规定的是法的时间效力

B.规定的是法的空间效力

C.规定的是法对人的效力

D.体现的是属人主义原则

【答案】ABD

【解析】①法的效力包括对人的效力、对事的效力、时间效力和空间效力。对人的效力包括属人主义、属地主义、保护主义、属地为主,兼采属人与保护四种情况。属人主义强调法律只适用于本国公民,不论其位于国内或国外。属地主义强调法律只适用于本国主权范围内,而不再区分本国人或者外国人。保护主义强调法律适用于领土之外的侵犯了本国利益或者本国公民利益的外国人。本条规定属于我国刑法关于保护主义的规定,属于对人的效力的一种。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②法的时间效力包括生效、失效与法的溯及力三种情况。本条并不涉及。故A选项错误。

③法的空间效力指法在哪些领域有效,一般包括主权范围内、驻外使馆、在外船舶和航空器。本条并不涉及。故B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D选项。

【章节】法理学——法的本体

【难度】高级

【来源】模拟题

【题型】多选

 TOP7

97.以下关于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

A.李某被检察院申请强制医疗,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应判决李某有罪

B.检察院认为强制医疗决定或者解除强制医疗决定不当,提出抗诉的,第二审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

C.法院审理段某强制医疗案,应当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但是,段某的法定代理人请求不公开审理的除外

D.法院对云某故意杀人案进行二审的过程中,发现云某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应当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答案】ABCD

【解析】①《高法解释》第531条规定,对申请强制医疗的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三)被申请人具有完全或者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并退回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故A项错误。

②《高法解释》第54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强制医疗决定或者解除强制医疗决定不当,在收到决定书后20日内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故B项错误。

③《高法解释》第529条第1款规定,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但是,被申请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请求不开庭审理,并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除外。故C项错误。

④《高法解释》第534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二审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依照强制医疗程序对案件作出处理,也可以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故D项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项。

【章节】刑诉法——分则——强制医疗程序

【难度】高级

【来源】模拟题

【题型】不定项

 TOP8

 92.关于强奸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甲深夜潜入乙女家,实施了奸淫行为。事后发现,乙女早已死亡。甲是否成立强奸罪存在分歧,但至少成立侮辱尸体罪既遂

B.甲强迫乙女向自己提供性交服务,并给予其1万元钱的,成立强奸罪与强迫卖淫罪的想象竞合犯

C.甲意图强奸乙女,在实施猥亵行为后,因故无法实施奸淫行为的,成立强奸罪未遂与强制猥亵、侮辱罪既遂的想象竞合犯

D.按照文理解释,甲女(30周岁)与10周岁的男童乙发生性交关系,也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答案】BCD

【解析】①甲误将尸体当作活人奸淫的,客观上是侮辱尸体的违法行为,主观上是强奸的故意,属于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中的对象错误。按照法定符合说,由于客观上没有强奸妇女的行为,甲不成立强奸罪;但强奸故意可以评价为侮辱尸体的故意,甲的行为在侮辱尸体罪范围内主客观一致,成立侮辱尸体罪既遂一罪。当然,刑法理论上有观点认为,甲的行为成立对象不能犯未遂,即成立强奸罪未遂,但该观点有主观归罪之嫌疑。A选项说法正确。

②强迫卖淫罪,是指强迫他人向不特定的人从事有偿性服务的行为。甲强迫乙女仅向自己提供性交服务,即使事后给予其1万元钱的,也不成立强迫卖淫罪,而是成立强奸罪。B选项说法错误。

③甲意图强奸乙女,在实施了猥亵行为之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无法实施奸淫行为的,成立强奸罪未遂。甲的行为同时触犯强制猥亵、侮辱罪,但强奸罪与强制猥亵、侮辱罪属于法条竞合关系,应当优先适用特殊法条强奸罪的规定。因此,甲的行为成立强奸罪未遂,属于造成了一定损害结果即猥亵、侮辱结果的犯罪未遂。C选项说法错误。

④我国刑法将强奸行为从强制猥亵、侮辱行为中单列出来,将其规定为独立的犯罪行为,是指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和妇女发生性交行为。按照文理解释,甲女(30周岁)与10周岁的男童乙发生性交关系,不属于强行与妇女性交的行为,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但符合猥亵儿童的构成要件,成立猥亵儿童罪。D选项说法错误。

综上,正确答案为BCD。

【章节】刑法——分则——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难度】高级

【来源】模拟题

【题型】不定项

 TOP9

95.以下关于附条件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的异同点的表述,错误的是?

A.适用的条件和救济的方式不同

B.两种不起诉之后,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均应当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C.两种不起诉之后,检察院均可要求被作出不起诉的对象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D.酌定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主体相同

【答案】B

【解析】①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的规定,酌定不起诉的条件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依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29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一)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二)根据具体犯罪事实、情节,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四)具有悔罪表现。由此可见,酌定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不同。《刑事诉讼法》第179、180、181条规定的对酌定不起诉的救济方式和《刑事诉讼法》第282条规定的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救济方式,是有区别的,比如,被害人对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不能向法院直接起诉,但是,被害人对酌定不起诉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故A项表述正确。

②《高检规则》第412条第3款规定,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通知执行机关解除。《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34条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押的,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故B项表述错误。

③《高检规则》第40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4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接受下列矫治和教育:……(四)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故C项表述正确。

④《高检规则》第477条规定,考验期届满,检察人员应当制作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意见书,提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意见,报请检察长决定。而《高检规则》第37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故D项表述正确。

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项。

【章节】刑诉法——分则——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难度】高级

【来源】模拟题

【题型】不定项

 TOP10

59.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宪法规范具有根本性、最高性、纲领性、稳定性、具体性

B.宪法规范主要是为控制国家机关而产生,因此其调整的主体中总有一方是国家机关

C.我国是成文宪法国家,宪法典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D.我国宪法部门既包括宪法典,也包括宪法性法律

【答案】BCD

【解析】①宪法规范具有根本性、最高性、纲领性、稳定性、原则性。而不是具体性。A选项错误。

②如果用一句话表达宪法,就是用法律控制国家机关的权力,以保障公民的权利。因此,宪法调整的主体就是国家机关和普通公民,且主要是为控制国家权力而存在。B选项正确。

③C选项正确。

④D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CD选项。

【章节】宪法——宪法基本理论

【难度】高级

【来源】模拟题

【题型】多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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