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电话:400-1660-360 | 400-1880-360

 | APP下载 | 全国分校 | 瑞达法硕

搜 索
首页 师资介绍 免费课堂 配套图书 面授基地 瑞达e学总部网校 题库与问答 加盟分校 政企培训 最新资讯
首页 > 资讯首页 > 资讯详情

新《行诉解释》被告方面有什么变化?

2018-06-01 17:562054人来源:瑞达法考

第十九条 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

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行政机关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由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管理机构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该开发区管理机构为被告;对由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管理机构所属职能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其职能部门为被告;对其他开发区管理机构所属职能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开发区管理机构为被告;开发区管理机构没有行政主体资格的,以设立该机构的地方人民政府为被告。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以其所属的人民政府为被告;实行垂直领导的,以垂直领导的上一级行政机关为被告。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对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为被告。

当事人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受行政机关委托作出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当事人对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以及律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行业协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实施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该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为被告。

当事人对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以及律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行业协会受行政机关委托作出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第二十五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过程中作出行政行为,被征收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房屋征收部门为被告。

征收实施单位受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在委托范围内从事的行为,被征收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房屋征收部门为被告。

热门资讯

法考究竟如何刷题?

  现阶段备考的考生很容易迷失方向,在刷题方面更是苦恼,要么刷题效率低,一天刷不了几十题,要么正确率特别低,打击自信心。

【知识科普】A证与C证

  对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的同学能够领A证,有的同学领的却是放宽政策的C证,不少同学对此有疑问,A证和C证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瑞达五周年】新的开始,简单快乐

  2019年毕业的我,走出校园的第二天就直接奔赴到了工作岗位,开始了和在爸妈一起的北漂生活。

暑期网课班有哪些?

  距离客观题考试倒计时52天,主观题考试倒计时88天,大部分考生都已经进入了备考计划之中。

想学点睛冲刺?它来了!

  对于当下紧张的复习阶段,越来越多的考生们开始选择报班,因为由班主任带领有计划地复习,有条理、目标更明确、效果佳!

21法考备战如何复习?

  成功路上并不拥挤,因为很多考生坚持不到最后,还有很多考生闭门造车自己摸索,方法不对努力白费。

2021法考备考复习小技巧

  2021法考客观题考试日期是9月11日,主观题考试日期是10月17日。

返回
顶部
在线
咨询
意见
反馈
扫描
关注
扫码关注瑞达微博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