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司法考试在中国的考林中就名不虚传,被喻为“天下第一考”。然而随着近几年司法考试通过率的不断提高,其“天下第一考”的圣谕已经开始被动摇,但是每年倒在司考这座“大山”下的人数依然不少。这里,我作为大山脚下的一员,谈谈司法考试中失败的教训,并做一点总结。
第一, 忽略基础,过于浮躁
司考复习是一个潜移默化,厚积薄发的过程,你对它越忽视,它对你越冷漠,你越重视它,它也就越重视你。同时,要深刻领会“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这句话,眼高手低最终的结果是一败涂地。
第二, 复习过程中忽视老师的讲义及课件
听了课件才知道什么是名家之谈。老师对一个知识点,一个专题的讲解更为生动、形象,老师的讲解不但对一个知识点本身的概念,特点进行透彻的讲解,而且还通过该知识点延伸到历年真题,进而分析试题的命题规律,并推断命题人再次对该知识点出题的动向会在那儿,这些都是个人在复习过程中所无法达到的。还有最为重要的一点,复习过程中遇见的模糊地带可以通过听课件来明晰!
第三,学习方法随意而行,人称“任我行”
制定合理可行的学习方法至关重要。首先,阶段性的目标必须明确,比如第一阶段的基础知识复习要达到什么效果,在哪些时间段完成。阶段性性大框架下的小计划也要具体明确,每天学几个小时,今天学哪些科目,看什么书等等。有了详细的计划,还得严格的去执行,不能以“任我行”的态度来对待自己的计划,而应该循规蹈矩。
第四, 复习没有把握住主次,眉毛胡子一把抓。
复习司法考试要分清主次,要抓主要矛盾。前辈们曰“得民刑者得司考”,这话说的一点也不错,民法、刑法及其诉讼法占司法考试的大部分分值,而小法如法理,三国法等占的分值较少。因此在复习过程中投入在民法和刑法等重要部门法上的时间和精力要多于小法,某些小法,从某种程度上说完全可以放弃。所以,对重要部门法的重视程度直接决定了司法考试的成败。
第五,没有学会总结回顾。
后面要想做好总结,前面的复习必须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为后面的总结工作做准备。总结什么呢 总结前面复习的错题、疑问、焦点、疏漏的地方等,对其进行归纳分类,都整理在一个本子或文档上面,定期翻阅,对生疏的知识点不断熟悉,这样在后面的复习过程中就会省时省力。
就算考试后我们失败,但是我们也不要气馁。再接再厉,没有什么事可以随随便便成功。只要努力,终究会有收获。以上的总结希望能帮助像样迷茫的考友尽快找到出路,最后,希望大家考出一个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