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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6-05-27 10:43

刑法中死刑的适用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这意味着只有当行为对国家、社会或公民造成极端危害时,才可能判处死刑。

刑法中死刑核准程序

死刑案件必须严格遵循法律程序:
1、除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外,其他死刑案件均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死刑缓期执行的,可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核准,但若涉及故意犯罪且情节恶劣,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

刑法中特殊情形下的死刑限制

某些人群即使犯下重罪,也不适用死刑:
1、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2、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3、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除非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否则也不适用死刑。

常见问题

哪些人不能判死刑?

答:未满十八周岁者、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年满七十五周岁且非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者。

死刑是否可以缓期执行?

答:是,对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死刑犯,可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核准权归谁?

答:除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决外,其他死刑案件均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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