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3232 问:
监护资格被撤销后,新指定的监护人不知道被监护人受侵害的事实时,是不是要等新监护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被监护人受侵害时才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呢?
提问时间:2026-08-09 17:22 民法 #民法总则
民法王老师 答:
在民法中,答案是肯定的。当监护资格被撤销,新指定的监护人不知道被监护人受侵害事实时,适用《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6条,此时短期时效期间自“新的法定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如举例:甲10岁,祖父母为监护人,祖父多次侵占甲的赔偿金,法院于2022年3月1日撤销祖父母监护资格并指定外祖父母为监护人。2024年3月1日,外祖父母才得知此事,甲对祖父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2024年3月2日(外祖父母知道权利受损害之日)起计算。 综上,新监护人不知受侵害事实时,需等其知道或应当知道时才开始算诉讼时效。
2026-08-09 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