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电话:400-1660-360 | 400 0388 360

 | APP下载 | 全国分校 | 题库

搜 索
首页 师资团队 公开课 配套图书 面授班 瑞达e学总部网校 学习中心 加盟分校 政企培训 最新资讯
瑞达法考_问答中心_学员疑问解答平台
首页 > 问答列表 > 问答详情

晓晓 问:

《信托法》第38条 设立信托后,经委托人和受益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辞任。本题中委托人已经去世了,他要辞任是需要受益人同意的。A项为什么不对呢

提问时间:2026-08-09 16:50 商经 #信托法(李晗)

答案

商经法杨老师 答:

根据《信托法》第38条,设立信托后经委托人和受益人同意,受托人可辞任。此案例中委托人张某已去世,无法再表示同意,仅全体受益人同意不符合该法条规定,所以万某不能仅据此辞任,A项错误。 万某作为遗嘱信托的受托人,其辞任应适用《信托法》第39条和第40条关于“受托人职责终止及选任新受托人”的特别规定,而非第38条的一般辞任规则;由于委托人张某已去世,无法满足“经委托人同意”的条件,因此万某的辞任不需要全体受益人同意,而是直接触发依法选任新受托人的程序,信托继续存续。

2026-08-10 10:00

返回
顶部
在线
咨询
意见
反馈
扫描
关注
扫码关注瑞达微博

扫一扫,关注我们

瑞达法考吉祥物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