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895 问:
关于合同编通则解释66条,比如二审法院释明后,当事人就违约金数额举证辩论后达成一致,法院可以直接判,如果没达成一致,也可以直接判吗?直接判会不会侵犯审级利益
提问时间:2026-07-18 18:10 民法 #合同法
民法王老师 答:
在民法中,虽然未提及《合同编通则解释》第66条具体内容,但类比二审法院在相关问题处理的通行规则来看:二审法院释明后,当事人就违约金数额举证辩论后即便未达成一致,法院通常也可以直接判。 从法理角度,二审法院承担审判监督职能,对于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可以进行全面审查。在确保当事人充分行使举证、辩论等诉讼权利的情况下,二审直接判是履行审判职责的体现,不属于侵犯审级利益。因为当事人已在二审程序中就争议问题充分参与,保障了其合法程序权利。 综上,在已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前提下,二审法院可以依法直接判决而不侵犯审级利益。
2026-07-18 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