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囡囡 问:

案例:2016年1月10日,自然人甲与乙订立借款合同,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当日交付。2016年1月12日,甲乙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将甲房屋出卖给乙。合同中约定:如甲按期偿还对乙的借款,则买卖合同不履行;如甲到期未能偿还借款,则借款变成购房款,甲应向乙转移房屋所有权。合同订立后,房屋仍由甲占有使用。甲到期未还款,如乙未起诉甲履行借款合同,起诉甲履行买卖合同,应如何处理。 答案:甲乙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系虚假意思表示,买卖合同无效,抵押合同关系属于双方隐藏行为,是真实意思表示,按照房屋抵押合同关系处理。 问题:为什么答案中说买卖合同无效?答案按照阴阳合同的观点认定合同基础关系,但是阴阳合同不是有两个合同吗?法院认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不拘泥于合同名称,按照实际内容认定,是不是直接就应该认定为担保合同,为什么还要认定买卖合同无效?

提问时间:2026-06-24 08:58 民法 #合同法 #合同法 #合同法

答案

民法王老师 答:

这是哪里的答案呢,钟老师的的解析就是直接认定为担保合同呀

2026-06-24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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