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 问:
1.在非诉讼业务中,除各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外,同一律所的律师同时担任彼此有利害关系的各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 请问老师,这里的彼此有利害关系指什么?举下例子。 2.在委托关系终止后,同一律所或同一律师在同一案件后续审理或处理中又接受对方当事人委托的。 这里的后续审理或处理中是什么意思呀?也举下例子吧。 3.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这里的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是指什么?
提问时间:2026-06-23 19:17 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理论法王老师 答:
1.彼此有利害关系:指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存在冲突或对立。例如在企业并购业务中,并购方和被并购方利益不同,若同一律所律师同时担任双方代理人,就存在利害关系。 2. 后续审理或处理中:指案件在委托关系终止后,仍处于审理或处理的阶段。比如某民事案件一审结束,委托关系终止,进入二审阶段,律所或律师又接受对方当事人委托。 3. 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是指律师或其近亲属的利益与委托事项存在冲突。如律师的近亲属与案件对方当事人有经济合作,律师代理该案件就存在利益冲突。
2026-06-24 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