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4页第一个表格第三行中“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具体范围参见本书第四章“管辖”)”删除;该页第二个表格第三行中“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删除。
2、第17页第五节第一个表格第1-2行中的“对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和”删除,第3-7行的“人民检察院负责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删除。
3、第24页第一个“牛刀小试”下面的两段删除,第二个“牛刀小试”下的一段删除。该页中间方框里的最后一段删除。
4、第30页“检察院的主要业务机构图”中的“反贪污贿赂局”和“反渎职侵权局”删除。第30页“(三)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下面的表格的第三个框中的“对自己立案管辖的案件有侦查权”删除,第三个框中的“对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刑事案件行使立案、侦查权”改为“对依照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第30页“(三)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下面的表格的第四个框中的“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删除。第30页“牛刀小试”下面一段删除。
5、第44页“复习提要”下面第一行的“(1)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自侦案件范围。”删除。第44页“要点速览”下面第一行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删除。
6、第45页“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至第47页第7行的内容可以不看。
7、第47页“牛刀小试”及其下面的内容删除。
8、第49页正文最后两行和第50页前四行改为“被调查人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又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一般应当由监察机关为主调查,其他机关予以协助。”。
9、第50页第5行的“或人民检察院”删除。
10、第56页“重点整理”下面第二行的“命题角度1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删除。
11、第70页第6、7段中的“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删除,该页第8段第二行的“、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删除;该页第8段倒数第2、3行的“对特别重大贿赂案件在侦查终结前,侦查机关应当许可辩护律师至少会见一次犯罪嫌疑人。”删除。
12、第73页第二段中的“以及人民检察院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删除。
13、第74页倒数第6、7行的“、人民检察院”删除。
14、第75页中间方框内的“、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删除。
15、第131页正文倒数第5、6、7行删除。
16、第133页“2、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这一段删除。
17、第137页“二、逮捕的权限”下面第4、5行删除。
18、第141页第二行至倒数第九行删除。
19、第165页“一、立案的概念”下面第一行的“、人民检察院”删除;该页最下方表格第二行的“或者人民检察院”删除。
20、第168页“(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初查)”下面的“根据《高检规则》第173条的规定,……”直到“……不得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删除。
21、第171页正文的倒数第6、7、8、9行删除。
22、第174页“一、侦查的概念”下面第一行中“、人民检察院”删除。
23、第176页第三个框“讯问的录音录像”右边第二段“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直到“……并在讯问笔录中注明。”删除。
24、第185页表格竖着第二框中的“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直到“……报复陷害等案件。”删除。该表格的最后三行“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直到“……不受上述的案件范围的限制。”删除。
25、第187页表格第三个框“混杂辨认规则”右边的“(2)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的侦查中”改为“人民检察院在侦查中”。
26、第188页表格第一个框中“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直到“……然后交给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删除。
27、第189页“(三)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的处理”直到该页倒数第三行删除。
28、第192页第7行至第15行删除。
29、第194页表格的第三个框的第三行“对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删除。
30、第339页第15行至第22行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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